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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时公司让你填了《入职登记表》,是不是就等于签了劳动合同?法院说:不是——没签正式合同,二倍工资照样赔——深圳劳动争议律师李现益

2026年7月16日 李现益律师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

入职时公司让你填了《入职登记表》,是不是就等于签了劳动合同?法院说:不是——没签正式合同,二倍工资照样赔——深圳劳动争议律师李现益

入职第一天,HR递来一份《入职登记表》,让填姓名、学历、家庭住址、入职日期,再写一份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——签个字,搞定。

很多人心里想:好,手续办了,咱们就是正式员工了。

可离开公司时才发现——入职一年多,公司从来没跟自己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。

这时候问题来了: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?没签正式合同,公司要不要赔钱?

一个真实的二审判决告诉我们——《入职登记表》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,不是劳动合同。没签正式合同,二倍工资一分不能少。


真实案例

陈某某某,2022年8月入职江门市某某电源工程有限公司。入职时公司让他填了《入职登记表》和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,上面记了基本个人信息,但就是没签正式劳动合同。

他工作了一年多。后来家里有事辞职,离开公司后算了一笔账——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没签正式合同,依法应该补二倍工资。

他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赔79925.67元。

公司不同意,理由就一条:

"我们已经让员工填了《入职登记表》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,这些文件等同于劳动合同,所以不用赔。"

公司不服,上诉到法院。

二审法院一句话驳回:

《入职登记表》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,不能视为劳动合同。公司必须赔。

最终维持原判,公司赔了79925.67元。


法院划了一条很清晰的线

法院援引的是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,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九项必备条款

  1. 用人单位名称、住所
  2. 合同期限
  3.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  4.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  5. 劳动报酬
  6. 社会保险
  7. 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
  8. 其他法定事项

而《入职登记表》《员工转正申请表》是什么?——它们只是人事档案材料,记录的是员工基本信息,不具备以上九项必备条款。

换句话说:填表 = 记录信息;劳动合同 = 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正式文件。两者性质完全不同。

公司说"我们让员工填了表,就等同于签了合同"——法院不认。


自以为的 vs 法院判的

公司自以为的 法院实际判的
入职登记表填了就是签了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只是人事档案,不具备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
我们不是故意不签,只是人事忙 签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,不是"想起来就签"
转正申请表写了岗位就是合同 转正申请表不具备劳动报酬、期限、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
签了入职表就不用赔二倍工资 没签正式劳动合同,二倍工资照样要赔

三个常见问题

Q1:入职登记表到底算不算劳动合同?

不算。劳动合同必须具备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七条规定的九项必备条款——用人单位名称、合同期限、工作内容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等。入职登记表只是记录员工信息的人事档案,不具备这些必备条款,不能视为劳动合同。

Q2:没签劳动合同,什么时候开始赔二倍工资?

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、不满一年的期间,公司每个月要额外赔一倍工资。满一年还没签,依法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二倍工资最多赔11个月。

Q3:入职时应该怎么做,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?

第一,入职后主动确认劳动合同是否签订,不要只看入职登记表;第二,保存好入职登记表、工资单、打卡记录,这些都能证明用工事实;第三,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没签正式合同,就保留证据,必要时申请仲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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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选择李现益律师?

深圳劳动争议律师李现益,专注劳动法15年,累计为3000+劳动者解决劳动法律问题。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擅长处理违法辞退、调岗降薪、工伤赔偿、拖欠工资等各类劳动争议。

⚠️ 特别提醒:入职超过一个月,公司还没签正式劳动合同,二倍工资是法定权利,不要以为填了入职登记表、转正申请表就万事大吉。这些表格不是劳动合同,公司拿它们当挡箭牌,法院不认。保留好入职记录,能证明用工时间,就能主张该拿的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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