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假期间公司停发绩效工资,她离职时写了一句理由,公司赔了8万多经济补偿!——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李现益
易某芝在某公司工作,2021年8月请产假,剖宫产,休了208天。
产假期间,公司以"易某芝没有提供绩效考核计划,不符合绩效工资发放条件"为由,停发了绩效工资。
产假结束后,易某芝发现工资少了11359.28元。
易某芝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,理由写明了:"公司产假期间没有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标准按期足额发放本人工资。"
公司不服,上诉到深圳中院。
公司说:易某芝是"辞职"的,不是"被迫解除",无权要经济补偿。
法院说:易某芝在离职申请理由中明确写了"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",这个理由成立,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被迫解除情形。
法院: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81225元。
真实案例
易某芝2021年8月请产假,产假期间,公司以"未提供绩效考核计划不符合绩效工资发放条件"为由停发绩效工资。
产假结束后,易某芝工资少了11359.28元。
易某芝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,申请理由写明:"公司产假期间没有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标准按期足额发放本人工资。"
易某芝申请仲裁,要求补足产假工资差额11359.28元和经济补偿81225元。
仲裁支持。公司不服起诉,上诉到深圳中院。
公司主张:易某芝是"辞职",不是"被迫解除",即使辞职申请书里有这个理由,易某芝也没有明确提出"被迫解除"的表述。
法院认定:离职申请理由中写明了"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",这个理由明确且成立,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。
驳回了公司的抗辩,维持原判:公司支付产假工资差额11359.28元和经济补偿81225元。
自以为的 vs 法院判的
| 公司以为的 | 法院实际判的 |
|---|---|
| 她是"辞职"的,不是被迫解除,所以要不到补偿 | 离职申请理由写明了"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",就是被迫解除,符合第三十八条 |
| 即使有被迫解除理由,她也没写"被迫解除"四个字 | 不需要写"被迫解除"四个字,写明了公司未足额发工资的事实,就成立 |
| 经济补偿8万1太高了 | 仲裁认定的平均工资不超过公司认可的工资结构,金额合理 |
关键差距:公司以为必须写"被迫解除"四个字才有效,法院说——只要你写明了公司未足额发工资的事实,就符合第三十八条。
三个常见问题
问:产假期间被公司停发绩效工资,我可以被迫辞职吗?
答: 可以。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,属于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"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",女职工可以被迫解除,并主张经济补偿。
问:离职申请里要写什么,才能算被迫解除?
答: 要写明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的事实。比如"产假期间公司没有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标准足额发放本人工资"。不需要写"被迫解除"四个字,写明了未足额发工资的事实,就成立。
问:经济补偿怎么算?
答: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(含绩效工资)。如果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,法院会按这个基数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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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选择李现益律师?
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李现益,专注劳动法15年,累计为3000+劳动者解决劳动法律问题。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擅长处理违法辞退、调岗降薪、工伤赔偿、拖欠工资等各类劳动争议。
⚠️ 特别提醒:产假期间公司停发绩效工资,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女职工可以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提出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。特别提醒:写离职申请时,一定要写明"产假期间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"作为被迫解除理由,不需要写"被迫解除"四个字。特别提醒: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(含绩效工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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